一直以来,政府的基本理念是,由于缺乏手段,任何人都不会被剥夺适当的医疗。为确保在2003年4月的收费改革后,继续维持这项原则,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的领取人将继续免除公共医疗费用的支付1。为协助社会上三弱势群体,即低收入人士,长期病患者及收入少或资产不足但未获领取综援的长者病人,当时已加强医疗费豁免机制,为他们提供有效的保障从不正当的经济负担。
2003年放弃豁免机制时,考虑了以下指导原则: (一)向弱势群体转移公款,承担重大财务风险的服务; (2)应该有一套客观透明的标准来评估患者免除公费医疗费用的资格。目前,财务和非财务因素均应考虑; (3)加强机制应促进服务的可及性,同时保持现有机制的较低的行政和经营成本。
公共部门负担不起医疗费用的非综援受助人可以向公立医院和诊所的医疗社会服务单位,综合家庭服务中心,社会福利署家庭及儿童保育服务组申请医疗费豁免(社会福利署/社署)。 社会福利署/社会福利署的医护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者)或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者”)会以家庭为基础,对申请人的财政,社会及医疗状况进行适当考虑,评估申请。
1自二零一七年三月起,除了支付公共医疗费用外,还免除了老年人安老院服务券试用计划的0级优惠券持有人。
财务考虑
符合以下两项财务标准的患者有资格根据增强机制申请减免医疗费用(不满足这些标准的患者可以提供其他非财务因素,供IFSC / FCPSU的MSW或SWs考虑SWD):
(一个) | 病人的每月家庭2收入不超过适用于病人家庭人数的中位数家庭住户收入(MMDHI)的75%,而 |
(b)中 | 患者家庭2资产的价值在适用于家庭人数的一定限度内。应该指出,病人家属一起居住的第一个单位(自有或租用)不会计入该资产限额,老年人家庭的资产限额比没有(没有考虑到事实上,大多数老年公民将不再赚取任何收入,而是依赖个人储蓄)。 |
2家庭包括住在同一屋檐下的患者及其核心家庭成员,即病人的父母,子女,配偶和相关兄弟姐妹 - 18岁以下的年龄在18-25岁之间的兄弟姐妹,接受全日制教育或残疾成年兄弟姐妹(即接受根据“综援计划”提供的残疾津贴或100%残疾人士或根据综援计划不断出席的标准费率)。
中位数家庭住户(MMDHI) 按住户数量 - 二零一七年第一季 | |||
房子大小 | 中期家庭每月收入 | 75%的MMDHI | 50%的MMDHI |
1 | $ 8,000个 | $ 6000名 | $ 4,000个 |
2 | $ 18,500名 | $ 13 875 | $ 9,250 |
3 | $ 28,500 | $ 21,375 | $ 14,250家 |
4 | $ 39,200 | $ 29,400 | 19600 |
五 | $ 51,600 | $ 38,700 | $ 25,800 |
6以上 | $ 54,400 | $ 40,800 | $ 27,200 |
资料来源: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统计处综合住户统计调查 (上述数字于二零一七年六月更新) |
放弃医疗费用资产限额 | |||
房子大小 | 资产限额(无老人) | 资产限额(含1名老年人) | 资产限额(含2名老年人) |
1 | $ 41,500名 | $ 209,500 | - |
2 | $ 85,000个 | $ 253,000 | $ 421,000 |
3 | $ 127,500 | $ 295,500 | $ 463,500 |
4 | $ 170,000 | $ 338,000 | $ 506,000 |
五 | $ 212,500 | $ 380,500 | $ 548,500 |
注意:患者家属的每名老年人(即年龄=或> 65岁)的资产限额增加了16.8万美元。 |
每户家庭收入不超过适用于家庭人数的MMDHI的50%并通过资产限额测试的患者将被视为在公立医院/诊所全额免收医疗费用。
非经济考量
除了家庭收入和资产的财务因素外,社会福利署/社会福利署的社会福利服务机构或社区服务机构亦会考虑以下非财务因素:
(一个) | 患者的临床状况由患者使用不同公共医疗服务的频率和疾病的严重程度定义; |
(b)中 | 病人是残疾人,单身父母还是受抚养子女,还是其他弱势群体? |
(C) | 医疗费用是否可以提供激励和支持来解决病人的家庭问题; |
(d)中 | 病人是否有特别费用,难以在公立医院/诊所缴付医疗费用; 要么 |
(e)中 | 其他正当的社会因素。 |
社署的综合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或社区服务中心的社会福利署或社区计划会考虑上述因素,以确保经常性公共医疗服务使用者的长者或慢性病人,如有需要可获得医疗费豁免。这份清单并非详尽无遗,而社署的综合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社区福利服务计划的行政长官或行动小组会酌情酌情向有特殊困难的病人(即使不符合财务准则)就个案作出放弃 - 基础。将定期检查豁免机制和准则,以确保有需要的患者得到充分的医疗保健。
豁免有效期
经评估后,社会福利署/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的社区工作人员或社区福利计划豁免的医疗费用豁免,一次性或有效期为一段时间。根据病人的实际需要和条件(最长期为十二个月),社会福利署的综合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或社会福利服务机构有权酌情决定确切的期间。为方便患者,IFSC / FCPSU的MSW或SW可以预先向长期病患者提供医疗费用豁免,这些患者经常需要专科门诊服务,该服务的豁免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有效他/她需要的SOP服务。为了使系统更加方便用户,无国界医生发放的豁免不仅适用于他/她被接纳的机构,出席或获得豁免,而且适用于其他公共机构(即
申请免收费用
患有医疗费用困难的患者可以免收医疗费用。申请人可以在办公时间内携带以下相关文件的原件和副本,并在办公时间内接触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的社区服务中心或社区服务中心:
(a)家庭成员组成部分(居住在一起的病人和核心家庭成员)
公屋单位租赁协议
(b)家庭收入证明(住在一起的病人和核心家庭成员)
就业人员:
银行存折和/或报表(显示至少最近6个月交易记录的最新余额),薪金表,报税表,雇主证明,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计划支付记录或其他收入证明。
个体经营者:
报税表,收入申报单或其他收入证明。
失业人员
失业纪录证明(例如终止信,雇主即将停止工作的通知,医疗证明,全日制课程学习证明,找工作证明等)
(c)家庭资产证明(住在一起的病人和核心家庭成员)
与本申请中披露的所有个人和联合账户相关的银行存折和/或陈述(显示至少最近6个月的交易记录的最新余额)/申请表上申报,包括存款,定期存款,外币存款,投资,股票和证券服务,经常账户,综合账户,Jocky Club博彩账户等。
具有投资或储蓄要素(如投资相关保险单,人寿保险提供的现金价值和股息)的保险单的单据证明,如月度报表或年报;
股票,股票,基金,债券和其他所有投资的记录证据
财产/土地/停车位(包括香港,内地和海外)的所有权证明文件,例如价格需求单,地租需求单,按揭还款时间表。
(d)家庭主要费用证明(住在一起的病人和核心家庭成员)
抵押贷款凭证,租金收据,借记票据,医疗费用等
备注:
核心家庭成员包括病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和相关兄弟姐妹(即18岁以下的同龄人,年龄在18-25岁之间,接受全日制教育或残疾成年兄弟姐妹)。
上述文件仅供参考。根据个人情况,医疗社会工作者可以要求提供其他文件,或在有需要时联系病人的家属进行澄清和核实信息。
医疗费豁免机制为有需要的病人提供安全网。病人/申请人和家庭成员必须向医院管理局/社会福利署提供完整,准确,最新和真实的资料进行评估。医院管理局成立了邮政审批机制,定期对已批准的医疗费用豁免申请进行检查,以确认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
后审批机制
申请人在免收医疗费用申请时,必须向社会福利署的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者提供完整,准确,真实,最新的资料进行评估和核实。为维护医疗费用援助制度的完整性,并避免这些制度受到滥用,医院管理局于2007年3月设立了调查科(费用援助申请)(2008年更名为医疗费协助科),目的是:
预防和发现免收医疗费的欺诈和滥用事件,以及撒马利亚基金会
对涉嫌犯罪行为的嫌疑犯采取适当行动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医院集群和医院管理总局已经实施了一个后审批机制:
深入调查涉嫌诈骗个案的医疗费用援助
定期检查经批准的病例随机选择
检查具有高风险因素的欺诈和滥用案件
医院管理局内的数据匹配,政府部门,银行,雇主和其他各方
医疗费协助要求你的诚实
医疗费减免和撒玛利亚基金只为有需要的病人提供。医院管理局的检查单位定期进行核准申请。患者/申请人和家庭成员必须提供完整,准确,真实和最新的信息,并必须向医院管理局/社会福利署报告在有效期内申请细节的任何变更经济支援。
不要违法
以欺骗手段取消医疗费是刑事犯罪。除了不符合医疗费豁免资格的后果外,病人/申请人/病人的家庭成员应根据“ 盗窃罪条例”(香港法例第210章)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监禁10年)。
来源:香港医院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