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日前公布的《2019年全国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以下简称“公报”)显示,2019年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医疗总费用同比增长15.3%,人均医疗费用同比增长12.4%。
专家认为,近年来医疗费用增长持续快于GDP增速,财政补贴连年提升,个人绝对卫生支出逐年上涨,可能带来一系列衍生问题。除了进一步推进带量采购、改革支付方式、加强基金监管外,未来理顺补偿机制、减少浪费、多举措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仍是重中之重。
职工医保人均医疗费用同比增长12.4%
公报显示,2019年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医疗总费用14001亿元,比上年增长15.3%。人均医疗费用3723元,比上年增长12.4%。同时,次均住院费用持续增长。2019年,全国职工医保次均住院费用为11888元,比上年增长6.3%。
此前国家卫健委公布的《2019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也显示,我国卫生筹资总量持续增长,2019年全国卫生总费用预计达65195.9亿元。其中,政府卫生支出17428.5亿元,占26.7%;社会卫生支出29278.0亿元,占44.9%;个人卫生支出18489.5亿元,占28.4%。人均卫生总费用4656.7元。全国卫生总费用占GDP百分比为6.6%。
由此,初步推算,2019年全国卫生总费用比2018年的57998.3亿元增长了12.4%,这一增速在2018年为10.2%。2019年人均卫生总费用比2018年的4148.1元增长了12.3%。
值得注意的是,分析近年数据可见,虽然个人支出相对卫生总支出比例逐年下降,但个人绝对卫生支出却在逐年上涨。根据此前的改革目标,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从2017年后降低到了30%以下,2019年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比新一轮医改前已经下降了超过12个百分点,但是个人卫生支出的金额从2008年的5875.9亿元上升到2019年的18489.5亿元,增加了12613.6亿元,是 2008年的3.15倍。
医疗费用增长持续快于GDP增速 财政补贴连年提升
医疗费用支出增长的同时,是财政补贴的压力持续增大。公开数据显示,1999年至2019年,我国卫生总费用总支出占GDP的比重从4.9%升至6.6%,政府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例从15.3%提高到26.7%,社会支出占比从25.5%升至44.9%,社会支出与财政压力双重增加。
此外,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建立以来,财政补贴标准连年提升。2019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较2018年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20元。今年6月1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明确提出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再增加30元,财政部、国家医保局牵头,7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
“医疗费用增速明显高于社会经济发展速度,会带来一系列问题的加重。”相关专家表示,未来医疗卫生体系整体的均衡程度值得关注,当务之急仍是理顺补偿机制、减少浪费、挤压不合理支出,以控制医疗费用增长。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认为,医疗费用增长控制在10%左右是比较好的结果,但这也是6%左右GDP增长难以覆盖的。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迅速开展了带量采购、支付方式改革、基金监管等大量工作,但由于医疗福利的刚性和基金增长的惯性,近两年基本医保基金筹资增长仍连续低于支出增长。
不仅如此,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影响,我国实行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若全国普遍实施,减征措施最大将减少1500亿元左右。人口老龄化程度加剧、慢病人数加速增多,以及新设备、新技术、新药新材料的使用刺激医疗费用快速增长,医保基金支出压力还将持续。
“过去10多年,中国卫生总费用相对于GDP的超额增速,主要原因是政府财政加大了卫生支出,加上全民医保政策的落实。”专家表示,一些高收入国家的经历表明,如果没有适当的控制,过快的卫生费用增长会加重个人、企业、政府的负担,难以持续。
控制卫生总费用过快增长仍是总趋势
业内专家表示,随着国家经济增长,物价攀升,医疗价格也会上升。同时,由于快速的人口老龄化和城乡医疗支出的巨大差异,相对于发达国家,我国未来的健康需求也将会更大幅度地提升,控制医药费用增长仍是当务之急。
事实上,当前我国基本医保的全覆盖已经完成,正在进入提升保障质量的阶段,政府和医保基金管理方也有更大动机去介入医疗端的价值导向和规范梳理。近年来,监管层加强了医疗控费工作,通过“保质量、挤水分”的措施,降低药品价格,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增长,医保控费、降药价、支付改革等也已经成为备受医药行业关注的“关键词”。
具体而言,公报显示,截至2019年底,“4+7”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试点地区25个中选药品平均完成约定采购量的183%,中选药品采购量占同通用名药品采购量的78%。试点全国扩围后,25个通用名品种全部扩围采购成功,扩围价格平均降低59%,在“4+7”试点基础上又降低25%。
在支付方式改革方面,2019年全国97.5%的统筹区实行了医保付费总额控制,86.3%的统筹区开展了按病种付费。30个城市纳入了国家CHS-DRG付费试点范围。60%以上的统筹区开展对长期、慢性病住院医疗服务按床日付费,并探索对基层医疗服务按人头付费与慢性病管理相结合。
此外,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也在加快,根据国内健康险公司披露的2019年报,超半数公司已实现盈利,健康险“保费越高亏损越多”的境况终于得以扭转。近期《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也发生了修订,新增了部分病种,放宽了部分定义条目赔付条件,另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城市也拟从原先的15个扩展至29个。
业内人士表示,商业保险机构在医疗费用支付和控费方面的作用越来越受重视,国内健康险覆盖广度和深度的提升以及险企付费地位的建立,也将提高其对医疗机构话语权,并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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