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局内各单位:
《医疗保障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已经第36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你们严格遵照执行。各地在医疗保障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有关情况要及时向上一级医保行政部门报告。
附件:医疗保障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
国家医疗保障局
2020年8月27日
来源:国家医保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局内各单位:
《医疗保障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已经第36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你们严格遵照执行。各地在医疗保障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有关情况要及时向上一级医保行政部门报告。
附件:医疗保障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
国家医疗保障局
2020年8月27日
来源:国家医保
声明:本站内容除标明“原创”、“独家整理”外,均来自于网络公开信息收集,仅供学习使用,本站少数附件需自愿赞助后才可下载,该费用并不是直接用于购买附件,而是作为公益赞助自愿支持本站服务器及网站运维,请您知晓。如涉嫌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vip@health.net.cn告知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撤销文章并表达歉意,期待我们共同促进医学行业信息交流和发展,感谢您的支持。 | 立刻扫码加微信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