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调查制度

健康强国 1958 0

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调查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

2012年12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目   录

一、总说明…………………………………………………………………………………………1

二、报表目录………………………………………………………………………………………2

三、调查表式

(一) 社会经济与参合情况调查表(卫统52表)…………………………………………… 3

       (二) 新农合基金筹集情况调查表(卫统53表)...................................4

       (三) 新农合基金分配与支出情况调查表(卫统54表) ……………………………………5

(四) 新农合补偿情况调查表(住院补偿)(卫统54-1表)……………………………………6

(五) 新农合补偿情况调查表(门诊补偿)(卫统54-2表)……………………………………7

(六) 新农合补偿情况调查表(其他补偿)(卫统54-3表)……………………………………8

       (七) 新农合经办机构调查表(卫统55表) …………………………………………………9

四、主要指标解释………………………………………………………………………………10

一、总 说 明

(一)调查目的:

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情况,为政府制定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供科学依据。

(二)调查范围:

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统筹地区。

(三)主要内容:

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地区的社会经济与参合情况、基金筹集情况、基金分配与支出情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情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人员及收支情况。

(四)报送方式、报告时间及调查方法:

1. 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统筹地区为单位填写,由各省(区、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汇总报送。

2.季报分别于当年4月20日、7月20日、10月20日、1月25日之前上报,年报于次年1月25日之前上报卫生部农村卫生管理司。

3.报送方式为逐级上报。调查方法为全面调查。

二、报 表 目 录

表号

表名

报告
  期别

填报范围

报送
  单位

报送日期
  及方式

卫统52表

社会经济与参合情况调查表

季报/

年报

开展新农合的

县(市、区)

新农合省级管理机构

季后20日内/
  次年1月25日前

逐级上报

卫统53表

新农合基金筹集情况调查表

季报/

年报

开展新农合的

县(市、区)

新农合省级管理机构

同上

卫统54表

新农合基金分配与支出情况调查表

年报

开展新农合的

县(市、区)

新农合省级管理机构

次年1月25日前

逐级上报

卫统54-1表

新农合补偿情况调查表(住院补偿)

季报/

年报

开展新农合的

县(市、区)

新农合省级管理机构

季后20日内/
  次年1月25日前

逐级上报

卫统54-2表

新农合补偿情况调查表(门诊补偿)

季报/

年报

开展新农合的

县(市、区)

新农合省级管理机构

同上

卫统54-3表

新农合补偿情况调查表(其他补偿)

季报/

年报

开展新农合的

县(市、区)

新农合省级管理机构

同上

卫统55表

新农合经办机构调查表

年报

开展新农合的

县(市、区)

新农合省级管理机构

次年1月25日前

逐级上报

三、调 查 表 式

(一)社会经济与参合情况调查表

表    号:卫统52表

制定机关:卫生部

省(自治区、直辖市):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地(市、州、盟):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2]184 号

县(市、区、旗):                         年季有效期至:2014年12月

指标名称

代码

计量单位

数量

甲

乙

丙

1

一、新农合启动时间

101

—

二、乡(镇、街道)数

102

个

三、行政村数

103

个

四、农村总户数

104

户

五、总人口数

105

人

六、农业人口数

106

人

七、农村医疗救助对象人数

107

人

八、参加新农合户数

108

户

九、参加新农合人数

109

人

十、民政部门资助参合人数

110

人

十一、上年生产总值

111

万元

十二、上年财政收入

112

万元

十三、上年财政支出

113

万元

十四、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

114

元

填报单位: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     

填报说明:季度报表只填写101项、105-107项、109-11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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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调查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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