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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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以下简称“新冠”)疫情仍在世界范围内持续流行,Omicron毒株已取代Delta毒株成为主要流行株,新冠患者临床表现呈现新的特点,且针对新冠治疗的新药物已相继上市,治疗经验和治疗手段进一步丰富。为进一步科学、规范做好新冠诊疗工作,卫健委组织专家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修订版)》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形成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并于3月15日正式通知发布。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详细解读


一 、病原学特点


新增了针对变异病毒的描写。具体内容为:“与其他病毒一样,新型冠状病毒基因组也会发生变异,某些变异会影响病毒生物学特性,如S蛋白与ACE-2亲和力的变化将会影响病毒入侵细胞、复制、传播的能力,康复者恢复期和疫苗接种后抗体的产生,以及抗体药物的中和能力,进而引起广泛关注。世界卫生组织(WHO)提出的“关切的变异株”有5个,分别为阿尔法(Alpha)、贝塔(Beta)、伽玛(Gamma)、德尔塔(Delta)和奥密克戎(Omicron)。目前Omicron株感染病例已取代Delta株成为主要流行株。现有证据显示Omicron株传播力强于Delta株,致病力有所减弱,我国境内常规使用的PCR检测诊断准确性未受到影响,但可能降低了一些单克隆抗体药物对其中和作用。”



二 、流行病学特点


第八版诊疗方案中介绍到“由于在粪便、尿液中可分离到新型冠状病毒,应注意其对环境污染造成接触传播或气溶胶传播”,新版诊疗方案中删除了这一点。



三、 病理改变


肺脏

删除了“肺脏呈不同程度的实变。实质区主要呈现弥漫性肺泡损伤和渗出性肺泡炎。不同区域肺病变复杂多样,新旧交错。”这一描述。

早期病变新增了“炎细胞以单核细胞和淋巴细胞为主,肺泡隔毛细血管充血”。随病变进展和加重,“大量单核细胞/巨噬细胞和纤维蛋白充满肺泡腔;II型肺泡上皮细胞增生、部分细胞脱落,可见多核巨细胞,偶见红染包涵体”。另将“少数肺泡过度充气、肺泡隔断裂或囊腔形成”更改为“部分肺泡过度充气、肺泡隔断裂或囊腔形成”。


肝脏和胆囊

在胆囊的病变现象中,新增“胆囊黏膜上皮脱落”。



四 、临床特点


临床表现

新增“曾接种过疫苗者及感染Omicron株者以无症状及轻症为主。有临床症状者主要表现为中低度发热、咽干、咽痛、鼻塞、流涕等上呼吸道感染症状”。


病原学检查

删除了旧版核酸检测中的血液和尿液标本检查,以及“检测下呼吸道标本更加准确”的建议。


血清学检查

旧版中建议针对“临床怀疑新冠肺炎且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患者”、以及“病情处于恢复期且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患者”进行抗体检测诊断,新版中删除了该内容。



五、 诊断


诊断原则

新增“诊断原则”部分,具体内容为:“根据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等综合分析,作出诊断。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为确诊的首要标准。未接种新型冠状病毒疫苗者,新型冠状病毒特异性抗体检测可作为诊断的参考依据。接种新型冠状病毒疫苗者和既往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者,原则上抗体不作为诊断依据。


诊断标准

疑似病例——旧版本中将“发病前14天与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界定为存在流行病学史,新版中删除了这一条。


确诊病例

精简了确诊依据。疑似病例具备“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阳性”或“未接种新型冠状病毒疫苗者新型冠状病毒特异性IgM抗体和IgG抗体均为阳性”其中之一者,为确诊病例。



六 、临床分型


依旧分为轻型、普通型、重型及危重型。但新版诊疗方案将普通型界定为“具有轻型临床表现,影像学可见肺炎表现”删除了旧版“具有发热、呼吸道症状”的条件。



七、 重型/危重型高危人群


关于老年人这一高危人群的界定,从65岁下调至60岁



八、 重型/危重型早期预警指标


重型/危重型早期预警指标无修改或添加。



九 、鉴别诊断


新增“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即便常见呼吸道病原检测阳性,也应及时进行新型冠状病毒病原学检测”。



十、 病例的发现与报告


优化了病例的发现及报告程序。第九版诊疗方案,针对奥密克戎的特性,排查、确诊环节在核酸检测的基础上,增加了抗原检测作为补充。同时要求抗原检测结果为阳性者以及疑似病例立刻进行核酸检测或闭环转运至有条件的上级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以求尽可能提高排查效率。针对双项检测结果为阳性者,应进行集中隔离管理或送至定点医院治疗,并按照规定及时进行网络直报。



tips:与核酸检测相比,抗原检测更加快速。核酸检测需要核酸提取以及对提取的核酸进行多轮次扩增,一般需要2~3小时,最快也要约1小时,而抗原检测15分钟左右就可以出结果,而且可以在家进行自测。



十一、 治疗


隔离管理和治疗场所

第九版诊疗方案以病例危重程度进行划分,针对病例收治方法进行了更加详细的调整

轻型病例实行集中隔离管理,相关集中隔离场所不能同时隔离入境人员、密切接触者等人群。隔离管理期间应做好对症治疗和病情监测,如病情加重,应转至定点医院治疗。

普通型、重型、危重型病例和有重型高危因素的病例应在定点医院集中治疗,其中重型、危重型病例应当尽早收入ICU治疗,有高危因素且有重症倾向的患者也宜收入ICU治疗。


一般治疗

在监测生命体征这一项中,强调了“特别是静息和活动后的指氧饱和度”。删除了“有条件可采用氢氧混合吸入气治疗”这一提议。


抗病毒治疗

这一部分改动较大。旧版中的抗病毒治疗试行药物全部被删除,新版中抗病毒药物建议为:①PF-07321332/利托那韦片;②单克隆抗体-安巴韦单抗/罗米司韦单抗注射液;③静注COVID-19人免疫球蛋白;④康复者恢复期血浆


免疫治疗

①针对重型、危重型患者使用糖皮质激素

②针对重型、危重型患者使用白细胞介素6(IL-6)抑制剂-托珠单抗


抗凝治疗(新增)

用于具有重症高危因素、病情进展较快的普通型、重型和危重型患者,无禁忌症情况下可给予治疗剂量的低分子肝素或普通肝素。发生血栓栓塞事件时,按照相应指南进行治疗。


俯卧位治疗(新增)

具有重症高危因素、病情进展较快的普通型,重型和危重型患者,应当给予规范的俯卧位治疗,建议每天不少于12小时。


心理干预(新增)

患者常存在紧张焦虑情绪,应当加强心理疏导,必要时辅以药物治疗。


重型、危重型支持治疗

实施ECMO的启动时机:删除了“合并心源性休克或者心脏骤停”。

环支持:删除“指导输液和血管活性药物使用,改善组织灌注”。

儿童多系统炎症综合征:将“有典型或不典型川崎病表现者,与川崎病经典治疗方案相似。以静脉用丙球蛋白、糖皮质激素及口服阿司匹林等治疗为主”改为“无休克者首选静脉用丙种球蛋白(IVIG),2g/kg,病情无好转时加用甲泼尼龙1~2mg/kg/日或托珠单抗等强化治疗;合并休克者首选静脉用丙种球蛋白(IVIG)联合甲泼尼龙1~2mg/kg/日;难治性重症患儿应用大剂甲泼尼龙冲击(10~30mg/kg/日)或加用托珠单抗等免疫治疗”。

重型或危重型妊娠患者:将“应积极终止妊娠”改为“应多学科评估继续妊娠的风险,必要时终止妊娠”。

营养支持(新增)应加强营养风险评估,首选肠内营养,保证热量25~30千卡/kg/日、蛋白质>1.2g/kg/日摄入,必要时加用肠外营养。可使用肠道微生态调节剂,维持肠道微生态平衡,预防继发细菌感染。

另删除了血液净化治疗及关于其它治疗措施的建议。


中医治疗

第九版诊疗方案结合了各地临床救治经验,以数据为基础加强了中医非药物疗法的应用增加针灸治疗的内容。并结合儿童患者特征,增加了儿童中医治疗相关内容



十二、 护理


护理无修改或添加。



十三、 解除隔离管理、出院标准及解除隔离管理、出院后注意事项


解除隔离管理标准(新增)

轻型病例连续两次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N基因ORF基因Ct值均≥35(荧光定量PCR方法,界限值为40,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或连续两次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荧光定量PCR方法,界限值低于35,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可解除隔离管理。


出院标准

第八版出院最低标准为“连续两次呼吸道标本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间隔至少24小时)”,而第九版将其修改为“连续两次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N基因和ORF基因Ct值均≥35(荧光定量PCR方法,界限值为40,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


Tips:此举概因国内一有关研究显示,处于恢复期的感染者在核酸Ct值≥35时,样本中未能分离出病毒,密切接触者未发现被感染的情况。

也就是说,最新研究表明:处于恢复期的感染者在核酸Ct值≥35时,即失去了感染特征。


解除隔离管理、出院后注意事项

新版诊疗方案将“出院后继续进行14天隔离管理和健康状况监测”修改为“解除隔离管理或出院后继续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



十四、 转运原则


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转运工作方案(第二版)》执行。



十五 、医疗机构内感染预防与控制


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三版)》的要求执行。



十六、 预防


新增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接种新型冠状病毒疫苗可以减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和发病,是降低重症和死亡发生率的有效手段,符合接种条件者均应接种。符合加强免疫条件的接种对象,应及时进行加强免疫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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