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和发改委:《中医医院建设标准》,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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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   读:

近日,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编制的《中医医院建设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发布,编号为建标106-2021,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原《中医医院建设标准》(建标106-2008)同时废止。


在中医医院工程项目的审批、核准、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认真执行新版《中医医院建设标准》,坚决控制工程造价。 



新版《中医医院建设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建设规模和项目构成、选址与规划布局、建筑面积指标、建筑与建筑设备、医疗设备、相关指标。


新版《中医医院建设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有:进一步强调规划引领的重要性,切实加强总体规划设计,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基础设施,适当提高中医医院建筑面积指标,突出中医药特色业务用房建设需求,满足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康复、教学、科研的全面发展,提高公共卫生防控能力,优化医院整体空间环境,促进信息化发展,不断提高群众就医获得感,做到规模适宜、装备适度、安全环保、经济适用,推进新时代中医医院建设。


新版《中医医院建设标准》适用于中医医院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中医专科医院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中医医院的建设除应执行新版《中医医院建设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中医医院建设标准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筑医台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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