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可以预防自杀

健康强国 3183 0

重要事实

  • 每年有近80万人自杀身亡。

  • 每年自杀未遂人数是自杀死亡人数的许多倍。在一般人群中,自杀未遂是最大的自杀风险因素。

  • 自杀是15-29岁年龄组中第二大死亡原因。

  • 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国家的自杀人数占全球自杀人数的75%。

  • 全球最常见的自杀手段是喝农药、上吊和使用枪支。


引言

每年有近80万人自杀身亡,许多人自杀未遂。自杀是影响家人、社区和整个国家的悲剧,对死者亲友造成持久的影响。自杀发生在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2015年,自杀是全球15-29岁年龄组中第二大死亡原因。

自杀不仅发生在高收入国家,它是遍及世界各地的一个全球现象。事实上,在2015年,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国家的自杀人数占全球自杀人数的75%以上。

自杀是一个严重的公共安全问题,但可以及时采取往往低成本的循证干预措施预防自杀。为有效处理这一问题,国家需要制定全面的预防自杀战略。

风险人群

在高收入国家,公认自杀与精神疾患(特别是抑郁症和酒精使用障碍)之间存在联系。许多自杀是因丧失处理生活压力(如财务问题、关系破裂或慢性疼痛和疾病)的能力而陷入危机时发生的冲动行为。

此外,经历冲突、灾难、暴力、虐待、丧失亲友和疏离感也与自杀行为有着密切关系。遭受歧视的弱势人群(如难民和移民;原住民;女同性恋者、男同性恋者、双性恋者、变性人和两性人;囚犯)中自杀率也很高。曾经自杀未遂是最重大的自杀风险因素。

自杀手段

据估计,全球大约30%的自杀是喝农药,其中大部分发生在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国家的农村地区。自杀的其它常见手段还有上吊和使用枪支。

了解最常见的自杀手段对制定行之有效的预防战略很重要,例如可以限制人们获得自杀的手段。

预防和控制

自杀可以预防。可针对人口、人群和个人采取若干措施,预防自杀和试图自杀行为,包括:

  • 减少获得自杀手段(例如农药、枪支、某些药物等);

  • 负责任的媒体报道;

  • 实行酒精政策,减少酒精的有害使用;

  • 早期发现、治疗和看护精神障碍患者、滥用物质者、长期疼痛者和面临急剧情感压力者;

  • 培训非专业的卫生工作人员如何评估和管理自杀行为;

  • 随访自杀未遂者并提供社区支持。

自杀是一项复杂问题,预防自杀需要社会众多部门(包括卫生部门以及教育、劳动、农业、商业、司法、法律、国防、政治和媒体等其它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并无任何单一方法能够有效地处理这一复杂问题,因此,预防自杀工作必须具有全面性和综合性。

挑战和障碍

耻辱和禁忌

因感到耻辱,尤其是与精神障碍和自杀有关的羞辱感,很多想自杀的人或自杀未遂者并不寻求救助,因此得不到所需要的帮助。由于对自杀这一重大公共卫生问题缺乏认识,并且许多社会对于公开议论这一问题存有禁忌,预防自杀问题未能得到妥善处理。

迄今只有少数几个国家将预防自杀纳入其工作重点之列,另外,只有28个国家称已制定了全国自杀预防战略。国家若想在预防自杀方面取得进展,就必须提高社区的认识并打破禁忌。

数据质量

全球现有的自杀和自杀未遂数据质量较差。只有60个会员国可以直接使用高质量的生命登记数据估算自杀率。死亡率数据质量不高问题并不限于自杀数据,但鉴于自杀的敏感性以及自杀行为在一些国家的违法性,相对于多数其它死因,自杀死亡数据存在更大的低报和错误分类问题。

为实行有效的自杀预防战略,需要改进对自杀和自杀未遂的监测和监督。考虑到不同国家自杀方式的差异以及自杀率、特点和手段的变化,国家需要提高本国自杀相关数据的全面性、质量和及时性。这包括在生命统计中记录自杀事件,医院记录自杀未遂数据,以及开展具有全国代表性的调查,收集自我报告的自杀未遂信息。

世卫组织的应对

世卫组织确认自杀是一项公共安全重点。世卫组织于2014年发表了题为“预防自杀:全球一项当务之急”的首份世界自杀报告,以增强人们对自杀和自杀未遂问题公共卫生意义的认识,并促进将预防自杀作为全球公共卫生议程中的一项优先重点。该报告还大力鼓励和支持各国开展多部门公共卫生工作,制定并加强综合预防自杀战略。

世卫组织精神卫生差距行动规划(mhGAP)负责针对精神、神经和物质使用障碍提供循证技术指导,促进国家扩大服务和医护。该规划于2008年将自杀列为一项重点疾患。在世卫组织2013-2020年精神卫生行动计划中,世卫组织各会员国承诺致力于到2020年实现将各国自杀率降低10%的全球目标。

此外,自杀死亡率是可持续发展目标3.4下的一项指标。可持续发展目标3.4的内容是:到2030年,通过预防、治疗及促进身心健康,将非传染性疾病导致的过早死亡减少三分之一。


声明:本站内容除标明“原创”、“独家整理”外,均来自于网络公开信息收集,仅供学习使用,本站少数附件需自愿赞助后才可下载,该费用并不是直接用于购买附件,而是作为公益赞助自愿支持本站服务器及网站运维,请您知晓。如涉嫌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vip@health.net.cn告知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撤销文章并表达歉意,期待我们共同促进医学行业信息交流和发展,感谢您的支持。 立刻扫码加微信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