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国卫办医发〔2019〕23号),结合本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深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及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等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落实疏解非首都功能、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与京津冀一体化战略,全面实施健康北京战略,2020年至2022年,二级公立医院考核以数据信息考核为主、必要现场复核为辅设计制定考核办法和指标,逐步形成与本市医疗保障制度、医院发展方向相适应的绩效考核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二级公立医院全部纳入绩效考核范围。以绩效考核为抓手,坚持公益性,调动积极性,引导二级公立医院落实功能定位,持续提升医疗技术能力,提高服务质量和科学管理水平,促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策落地见效,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落实分级诊疗制度,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
二、考核内容
北京市西医类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由医疗质量、运行效率、持续发展与创新、满意度评价等4个维度、28项指标构成,均为国家确定指标。中医类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由市中医管理局负责,执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二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指标》。
三、组织实施
(一)统筹推进考核工作
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管理局分别牵头制定我市西医类和中医类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标准、关键指标、体系架构和实现路径,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重点工作对不同类别二级公立医院设置相应指标和权重,提升考核的针对性和精准度。
各区卫生健康委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组织辖区二级公立医院按时填报考核数据,确保及时、完整、准确。
(二)完善考核支撑体系
各二级公立医院要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规定填写病案首页,西医类二级公立医院使用国家卫生健康委统一的疾病分类编码、手术操作编码、医学名词术语集,中医类二级公立医院使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的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中医名词术语集。
市、区级医疗质量控制和改进专业组织要加强临床数据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和质控工作,保证病案首页等上报数据的质量,确保绩效考核数据客观真实。
各二级公立医院要按照国家及本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有关要求,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有效支撑绩效考核工作。
(三)建设数据采集系统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建设全市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数据采集系统,充分利用已有的病案首页上报系统、卫生经济报表、医疗质量控制和改进组织日常收集数据及行业监管数据,必要时采集部分专业数据予以补充。
(四)考核程序与时间
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按年度实施,考核数据时间节点为1月1日至当年12月31日。
1.医院自查自评。2020年8月底前,纳入考核的二级公立医院对照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完成对2019年度医院绩效情况的分析评估,将2019年度的病案首页信息、年度财务报表及其他绩效考核指标所需数据上传本市和国家绩效考核信息系统,形成绩效考核大数据。根据绩效考核指标和自评结果,医院调整完善内部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方案,实现外部绩效考核引导内部绩效考核,推动医院科学管理。自2021年起,每年3月底前完成上述工作。
2.市级年度考核。2020年12月底前,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管理局完成2019年度纳入考核范围的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并反馈各区卫生健康委及相关部门。2021年起,每年6月底前完成上述工作。
3.市级监测分析。2021年1月底前,市级有关部门完成2019年度本市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监测指标分析,并适时发布。2021年起,每年5月底前完成上述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协调
市卫生健康委将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纳入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各区卫生健康委要牵头与区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区属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协调机制,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所有二级公立医院参加考核。
(二)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充分运用绩效考核协调机制,协调相关部门充分利用绩效考核结果,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分级诊疗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等政策落地见效。
(三)做好考核总结与宣传工作
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加强评价指导,掌握工作进展,定期交流信息,对工作不力的及时督促整改。各单位要积极总结经验、挖掘典型,加强宣传引导,为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和医院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来源:北京市卫健委)
附件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性质 | 指标说明 |
一、 医疗质量 | (一) 功能定位 | 1.出院患者手术占比▲ | 定量 | 计算方法:出院患者手术人数/同期出院患者人数×100%。 指标来源:病案首页。 |
2.出院患者微创手术占比▲ | 定量 | 计算方法:出院患者微创手术人数/同期出院患者手术人数×100%。 指标来源:病案首页。 | ||
3.出院患者三级手术占比▲ | 定量 | 计算方法:出院患者三级手术人数/同期出院患者手术人数×100%。 指标来源:病案首页。 | ||
(二) 质量安全 | 4.手术患者并发症发生率▲ | 定量 | 计算方法:手术患者并发症发生人数/同期出院患者手术人数×100%。 指标来源:病案首页。 | |
5.低风险组病例死亡率▲ | 定量 | 计算方法:低风险组死亡例数/低风险组病例数×100%。 指标来源:病案首页。 | ||
(三) 合理用药 | 6.抗菌药物使用强度(DDDs)▲ | 定量 | 计算方法:住院患者抗菌药物消耗量(累计DDD数)/同期收治患者人天数×100。收治患者人天数=出院患者人数×出院患者平均住院天数。 指标来源:医院填报。 | |
7.基本药物采购金额占比 | 定量 | 计算方法:医院采购基本药物金额数/医院同期采购药物金额总数×100%。 指标来源:市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 | ||
8.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标药品金额占比 | 定量 | 计算方法:中标药品采购金额数/同期采购同种药品金额总数×100%。 指标来源:市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 | ||
9.重点监控药品收入占比 | 定量 | 计算方法:重点监控药品收入/同期药品总收入×100%。 指标来源:医院填报。 | ||
10.重点监控高值医用耗材收入占比 | 定量 | 计算方法:重点监控高值医用耗材收入/同期耗材总收入×100% 指标来源:医院填报。 | ||
(四) 医疗服务 | 11.电子病历应用功能水平分级▲ | 定量 | 计算方法: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电子病历应用功能水平分级标准评估。 指标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 | |
12.省级室间质量评价临床检验项目参加率与合格率 | 定量 | 计算方法:医院临床检验项目中参加和通过省级(本省份)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量评价情况。 指标来源:省级卫生健康委。 | ||
13.平均住院日▲ | 定量 | 计算方法:出院患者占用总床日数/同期出院患者人数。 指标来源:病案首页。 | ||
二、 运营效率 | (五) 收支结构 | 14.医疗盈余率▲ | 定量 | 计算方法:医疗盈余/同期医疗活动收入×100%。 指标来源:财务年报表。 |
15.资产负债率▲ | 定量 | 计算方法:负债合计/同期资产合计×100%。 指标来源:财务年报表。 | ||
16.人员经费占比▲ | 定量 | 计算方法:人员经费/同期医疗活动费用×100%。 指标来源:财务年报表。 | ||
17.万元收入能耗占比▲ | 定量 | 计算方法:总能耗/同期总收入×10000。 指标来源:财务年报表。 | ||
18.医疗收入中来自医保基金的比例 | 定量 | 计算方法:(1)门诊收入中来自医保基金的比例:门诊收入中来自医保基金的收入/门诊收入×100%。 (2)住院收入中来自医保基金的比例:住院收入中来自医保基金的收入/住院收入×100%。 指标来源:财务年报表。 | ||
19.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检验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 | 定量 | 计算方法:医疗服务收入/同期医疗收入×100%。 指标来源:财务年报表。 | ||
(六) 费用控制 | 20.医疗收入增幅▲ | 定量 | 计算方法:(1) 门诊收入增幅:(本年度门诊收入-上一年度门诊收入)/上一年度门诊收入×100%。 (2) 住院收入增幅:(本年度住院收入-上一年度住院收入)/上一年度住院收入×100%。 指标来源:财务年报表。 | |
21.次均费用增幅▲ | 定量 | 计算方法:(1) 门诊次均费用增幅:(本年度门诊患者次均医药费用-上一年度门诊患者次均医药费用)/上一年度门诊患者次均医药费用×100%。门诊患者次均医药费用=门诊收入/门诊人次数。 (2)住院次均费用增幅:(本年度出院患者次均医药费用-上一年度出院患者次均医药费用)/上一年度出院患者次均医药费用×100%。出院患者次均医药费用=出院患者住院费用/出院人次数。由于整体出院患者平均医药费用受多种因素影响,为使数据尽量可比,通过疾病严重程度(CMI)调整。 指标来源:财务年报表。 | ||
22.次均药品费用增幅▲ | 定量 | 计算方法:(1)门诊次均药品费用增幅:(本年度门诊患者次均药品费用-上一年度门诊患者次均药品费用)/上一年度门诊患者次均药品费用×100%。门诊患者次均药品费用=门诊药品收入/门诊人次数。 (2) 住院次均药品费用增幅:(本年度出院患者次均药品费用-上一年度出院患者次均药品费用)/上一年度出院患者次均药品费用×100%。出院患者次均药品费用=出院患者药品费用/出院人次数。 指标来源:财务年报表。 | ||
三、 持续发展 | (七) 人员结构 | 23.医护比▲ | 定量 | 计算方法:医院注册执业(助理)医师总数/全院同期注册护士总数。 指标来源:国家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系统。 |
24.麻醉、儿科、重症、病理、中医医师占比▲ | 定量 | 计算方法:医院注册的麻醉、儿科、重症、病理、中医在岗医师数/全院同期医师总数×100%。 指标来源:国家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系统。 | ||
(八) 学科建设 | 25.人才培养经费投入占比 | 定量 | 计算方法:人才培养经费投入/医院当年总经费×100%。 指标来源:医院填报。 | |
26.专科能力▲ | 定量 | 计算方法:专科病种医疗服务相关指标评价。 指标来源:病案首页。 | ||
四、满意度评价 | (九) 患者 满意度 | 27.患者满意度▲ | 定量 | 计算方法:门诊、住院患者满意度调查得分。 |
(十) 医务人员满意度 | 28.医务人员满意度▲ | 定量 | 计算方法:医务人员满意度调查得分。 指标来源:国家公立医院满意度调查平台。 |
注:1.标记“▲”的为国家监测指标。
2.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共28个指标,其中国家监测指标21个。
3.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绩效考核国家监测的微创手术目录、三级手术目录、重点
监控药品目录和重点监控高值医用耗材目录。
4.中医类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由市中医管理局负责,执行国家中医药管理印发
的《二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