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行)
一、总则
1.1 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指导地方不断提升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结合实际做好医学隔离观察临时设施的建设,制定本设计导则。
1.2 医学隔离观察临时设施,是指按相关规定要求具备人员隔离和医学观察条件的临时性建筑及其配套设施。本导则适用于新建医学隔离观察临时设施的设计工作。
1.3 医学隔离观察临时设施的建设,应结合当地资源情况和疫情防控工作的实际需要,在现有医学隔离观察设施不能满足应急防疫需要时,经当地联防联控机制研究,确定建设需要和建设方案。
1.4 医学隔离观察临时设施设计,应做到环境安全、结构安全、消防安全、质量可靠和经济合理。为隔离人员提供实用、方便的生活居住环境,为工作人员提供安全、便捷的工作环境。
1.5 医学隔离观察临时设施的建设和材料选择应统筹考虑,做好设施回收利用和场地恢复措施。
二、选址和建筑
2.1 医学隔离观察临时设施的选址宜位于地质条件良好、靠近医疗资源、市政配套设施齐备、交通便利、环境安静地段,并应远离污染源、人口密集区域以及幼儿园、学校、老年人照护设施等易感人群场所。
2.2 医学隔离观察临时设施应规划与传染病医院、定点救治医院等医疗机构便捷的交通路线。
2.3 医学隔离观察临时设施应进行合理的功能分区,包括:
隔离区:隔离人员接受医学观察的区域,由隔离人员居住房间、服务间、管理办公室、警务工作站、库房、垃圾暂存间、污水处理设施等组成。根据需要可设置相关医疗功能用房及其配套用房。
工作准备区:工作人员开展准备工作及休息的区域,包括办公室、值班室、库房、配餐间、工作人员宿舍等用房。
卫生通过区:位于隔离区与工作准备区之间的区域,包括工作人员由工作准备区进入隔离区、由隔离区返回工作准备区时开展必要卫生安全准备工作的用房及相关设施,以及物资由工作准备区进入隔离区的通道。
2.4 医学隔离观察临时设施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确定互相匹配的隔离区、工作准备区、卫生通过区的建设规模,合理规划内部道路、绿化系统。各功能区宜预留扩展条件。
2.5 医学隔离观察临时设施应合理规划人员、物资及垃圾流线,避免交叉感染。
2.6 医学隔离观察临时设施与周边环境之间、各功能区之间应设置必要的安全隔离设施。
2.7 隔离区、工作准备区均应设置单独出入口,出入口处应设置管理办公室及车辆洗消场地。
2.8 隔离区、卫生通过区应合并在隔离区内设置独立的垃圾暂存间及污水处理设施。
2.卫生通过示意图
3.隔离房间平面示意图
来源:国家卫建委公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