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国家卫健委、中医药管理局发布了《关于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22〕410号),充分发挥绩效评价的导向作用,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效率。国家绩效评价范围为截至上一年年底达到服务能力推荐标准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评价具体工作将分别由中国农村卫生协会、中国社区卫生协会按照上述方案开展。
附件: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和服务
国家级绩效评价方案
(2022)
为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和服务绩效评价工作,发挥评价激励导向作用,制定本评价方案。
一、评价范围和指标
(一)评价范围。截至上一年年底,在“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中,达到服务能力推荐标准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评价前一年发生过经鉴定定性为二级及以上负主要责任医疗事故或发生网络不良舆情的机构,取消当年参加绩效评价的资格。
(二)评价指标及权重。从发展和服务的角度,立足能够反映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强、服务优、效率高,突出机构功能定位,结合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同时考虑不同地区之间评价指标结果的可比性,尽可能从现有的针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有关统计指标中选取,确定21个评价指标及权重。详见表 1。
表 1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展和服务评价指标
二、指标分类及计分规则
(一)指标分类。指标分为区间类指标和极大值指标,具体见表 2。
(二)计分规则。
1.区间类指标计分规则。分别计算90%上限和10%下限对应的指标值,如果某一区间类指标实际值低于10%的下限值,按 50 分计算得分,如高于90%的上限值,计为100分。如果指标值界于 90%上限和 10%下限之间,则根据该指标实际值,按照“等距函数”的计分规则计算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以 2020 年乡镇卫生院诊疗人次增长率为例:
(1)建立乡镇卫生院诊疗人次增长率数据库;
(2)计算乡镇镇卫生院诊疗人次增长率的第10 百分位数P10和第 90 百分位数 P90;P10 作为区间下限,P90 作为区间上限;本次利用 2020 年各乡镇卫生院诊疗人次增长率计算:P10=-26.2%,P90=3.1%;
(3)2020 年某乡镇卫生院增长率为-4.6%(实际值),将数据带入公式 Y=50*│−4.6−(−26.2)│ / │3.1−(−26.2)│ +50=86.9,该乡镇卫生院诊疗人次增长率得分 86.9 分,乘以权重,即为该指标得分。
2.极大值指标计分规则。如果指标实际值为最差值,按50 分计算得分,如果指标实际值高于极大值(一般为90%百分位数对应的指标值),则计为100 分;如果指标值界于极大值和最差值之间,则根据该指标实际值,按照“等距函数”计分规则计算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以 2020 年乡镇卫生院老年人健康管理率为例:
(1)建立乡镇卫生院老年人健康管理率数据库;
(2)计算乡镇卫生院老年人健康管理率的最小值和第90 百分位数 P90;将最小值作为最差值,P90 作为极大值,利用2020 年各乡镇卫生院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计算最小值=61.5%,P90=87.1%;
(3)2020 年某乡镇卫生院老年人健康管理率为75.9%(实际值),将数据带入公式 Y=50*│75.9−61.5│ / │87.1−61.5│ +50=78.1,该乡镇卫生院老年人健康管理率得分 78.1 分,乘以权重,即为该指标得分。
三、指标数据报送与评价
(一)数据报送。评价指标数据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于每年 8 月底前通过“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申报系统报送。2022 年评价指标数据请于12 月15 日前报送。
(二)机构评价。中国农村卫生协会、中国社区卫生协会分别承担对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中心的评价工作,结合“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现场一致性复核工作,对机构报送的数据进行复核。
来源:国家卫建委公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