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省疾控设医防融合办公室,疾控与医院成立医防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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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5日,全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上提出疾控系统2024年需要重点推进的7项工作。

其中有很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加快推进地方疾控机构改革任务落地见效,推动医防协同、医防融合等机制创新,扩大医防协同融合试点和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范围,推进传染病医疗机构创新发展。

2023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也明确提出创新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全面推进医疗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深度协作,建立人才流动、交叉培训、服务融合、信息共享等机制。探索建立疾控监督员制度,在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办医院设立专兼职疾控监督员,接受属地疾控部门业务管理。探索疾控专业人员参与医疗联合体工作,建立社区疾控片区责任制,完善网格化基层疾控网络。

目前来看,走在前面的首先就是江苏,江苏最近采取了一系列医防融合创新工作措施,同时发布了一些列工作规范。

首先是省疾控中心率先独立设立医院公共卫生管理办公室(全国目前省级疾控中心唯一独立设置医防融合职能部门),全面对接江苏省医疗机构医防融合工作。2023 年8月,江苏省人民医院、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南京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医院、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江苏省肿瘤医院、江苏省口腔医院和江苏省传染病医院等8家省属省管三级医院和省疾控中心探索省级医防融合试点探索工作。省疾控中心将通过人员挂职派驻形式,与8家省属三级医院协同开展医防融合省级试点。

目前江苏全省范围目前都在依据各自城市的发展特点,立足基层,通过构建“医联体”“医防体”等形式,紧密结合疾控,医疗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探索多种疾病的医防融合工作模式。截至目前,我省437家二级以上医院均成立公共卫生科。选取了8家省属省管三级医院和省疾控中心开展省级医防融合试点探索工作,为我省医防融合体系化建设实施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和队伍保障。

同时,江苏省发布《疾控机构医防融合工作指南》等一系列工作规范。

其中《疾控机构医防融合工作指南》中就明确提出以下要求:


第一、建立健全医防融合工作机制,成立由疾控机构主要负责人任主任,疾病控制、公共卫生、卫生应急检验检测、健康教育、公卫信息等业务部门和医防融合、人事管理、规划财务、政策研究、科研教育、总务后勤等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医防融合管理委员会,负责疾控机构医防融合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做好开展医防融合工作所需的人力、经费和物资保障。


第二、结合疾控机构实际,通过整合资源,调整科室职能,设置或指定承担辖区内医防融合工作的科室(统称医防融合管理办公室,其中省、市两级疾控机构独立设置,有条件的县(区)级疾控机构独立设置).作为机构的一级科室和医防融合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按要求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承担相关日常工作。


第三、形成疾控机构医防融合三级管理体系,其中,医防融合管理委员会全面统筹,医防融合管理办公室组织协调,其他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共同推进疾控机构医防融合工作。


第四、整合疾控机构各业务条线和管理部门,结合医疗机构需求,根据专业方向,发挥专业优势,加强对口衔接与协调管理,依照各自职责分工承担相应的医防融合工作。


关于医防融合机构和人员的设置,也提出了明确要求:


1.省级疾控机构医防融合管理办公室配备不少于5名专职人员,其中,直接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管理工作人员不少于3名,至少1名工作人员具有临床医学专业背景。


2.市级疾控机构医防融合管理办公室配备不少于3名专职人员,其中,直接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管理工作人员不少于2名,有条件的市级疾控机构医防融合管理办公室配备至少1名具有临床医学专业背景的工作人员。


3.县(区)级疾控机构医防融合管理办公室配备不少于2名专职人员,其中,直接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管理工作人员不少于1名。


4.医防融合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人需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从事公共卫生或疾病预防控制管理相关工作经验。


5.可根据对口医院的建设需求,由医防融合管理办公室组织,定期选派疾控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对接本级辖区内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传染病医院、肿瘤医院、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口腔医院等医疗机构的公共卫生科工作,负责工作联络与业务指导,开展医防融合相关工作。


6.专业人员派驻医疗机构期间,人事关系保持不变,可根据各地实际和工作需要,采取专职或兼职的工作形式,接受派出单位及派驻单位双重业务管理与考核。


11项工作规范如下所示

来源:公卫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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